外遇多年以來都居於我國離婚因素的榜首,無論是外遇還是被外遇,繼續一段早已變質的婚姻只會有害而無益。
離婚不可恥,被第三者踐踏才是最大的羞辱。掌握對方變心的證據,來作為談判離婚財產與監護權的籌碼,盡早與怨偶分離展開全新的人生。